本報重慶9月2日電 記者徐偉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今天,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抗拒抓捕殺害民警的毒販汪均執行死刑。
  2013年11月4日19時50分許,民警在抓捕以汪均為首的一伙毒販過程中,遭到汪均暴力抗法。汪均持刀向民警蔣衛紅胸部猛刺一刀後欲逃走。蔣衛紅負傷後仍抓住汪均,與增援民警配合將其抓獲。蔣衛紅終因心臟被刺破致失血性休克經搶救無效死亡。
  (原標題:嚴懲犯罪毒販拒捕殺警被判死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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